党员干部注意!疫情防控期间,这些纪律千万别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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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六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日前,浙江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组织动员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科学精准、扎实有效做好工作,夺取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新胜利。
通知里有句话,措辞相当严厉:对落实责任不力、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近段时间,浙江不少地方和部门也都公布了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在相关通知里,也能看到这类措辞严厉的话。
像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下发的《关于从严从紧管好各类“小门”的通知》,最后一句话是:对因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措辞如此严厉,说明相关地方和部门对疫情防控极端重视,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容不得半点马虎。
22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六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中,也有相当多的纪律要求。
那么,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党员干部有什么样的纪律要求呢?
首先是省委组织部通知里的这条: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闻令而动、有令即战的精神状态。
在这方面,最起码的要求是要严格遵守纪律,绝不允许我行我素,关键时刻掉链子。
有两人曾因违反受到处分。
金华开发区有个汤溪镇。2020年2月4日,这个镇的财政所所长范建华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没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驾车前往外地,回来被居家医学观察,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镇综治办主任郑利军明明知道,却既没制止,也没有及时上报情况。结果两人都被查处。
关键时刻,不能以拉得出为满足,还要速度够快,命令一下,就能立即打得响、战得赢。
台州椒江区章安街道东埭村部分疫情防控责任人员因为工作行动不快、落实不力,给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隐患,2020年2月1日,驻村干部何某某、徐某某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这种时候,党员干部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这些方面尤其要起到带头作用:
带头就地过年过节;
带头做好个人家人防护措施;
带头配合和参与社区防控工作;
带头不信谣不传谣;
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在这方面,早就有相关案例:温岭市城南镇有个沙岙村,去年年初,这个村的原党支书张夏友的儿子、儿媳妇、孙女、孙子均从武汉返乡,但张夏友不配合相关防控工作,故意隐瞒。结果被免去党支书职务,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进入相关场所,也必须严格遵守“亮(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在这方面,因为想耍脾气、搞特权,而受到处分的例子已经不少,已阅君就不赘述了。
党员干部,特别是单位领导,除了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还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用实际行动,减少人员流动、集聚带来的风险。
在这方面,不少地方的疫情防控措施已经规定得很细。像宁波市就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甬高校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春节期间取消非公务出境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未经批准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此外,浙江也已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
这个群体肩头上的责任也特别重:村社班子。
省委组织部发的这个通知里,有一句话相当重磅:疫情防控攻坚战是对新一届村社班子战斗力的直接检验。
这个群体除了要以身作则外,还要做好各类工作,像倡导本地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集聚带来的风险;严格抓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登记摸排、健康监测和精准分类管理,防止漏查漏报、漏管失管等。
当然,其他方面的相关工作纪律还有不少。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上全面紧起来严起来,科学精准、扎实有效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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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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